目 錄
四、斂財有道——“統一教”敲骨吸髓的商業營銷
五、多方洗白——“統一教”在文化領域廣泛營造正面假象
六、深度干政——“統一教”廣交政要為其站臺背書
七、淫亂有術——“統一教”“換血”配婚亂點鴛鴦譜
八、過街老鼠——“統一教”的社會危害與各國應對
九、沉吟反思——“統一教”帶給世人的若干教訓與啟示
十、警鐘常鳴——幾點小結與溫馨提示
(接上文)
四、斂財有道——“統一教”敲骨吸髓的商業營銷
聚斂錢財是邪教的一大特征。但與其他邪教組織明顯不同的是,“統一教”從創教伊始即將經濟領域作為工作重點。文鮮明有著很強的“現代企業管理觀念”,把教派團體當作公司來運營,充分利用宗教的特性、人性的弱點和韓美日等“民主”社會的漏洞,推出了諸多頗具特色的“傳教”手段,對內洗腦、控制信徒,借教聚斂起大量財富,進而運用團體的人力資源和財富,在工業、金融、文化、教育、媒體等領域進行廣泛投資,結交各國政要名人為其站臺背書,藉以“洗白”、壯大“統一教”,為其極端主義思想和政治滲透打下“自我循環”的基礎。就聚斂錢財來說,“統一教”可謂不擇手段,全面開花。具體表現如下。
(一)對信徒進行敲骨吸髓地掠奪
1、以“蕩減復歸”等教義為幌子,鼓動信徒把自己的一切財產、時間和生命奉獻于“再臨主”贖罪,以獲得拯救。為此“統一教”對會員、“獻身者”、獲得文鮮明祝福(配婚)者規定了許多條件。如規定成為會員的條件中就有繳給文鮮明一定數額蕩減金的要求;“獻身者”更需捐錢捐物,無償勞動,還有銷售任務,要將鮮花、參茶、蜂蜜等物,以數倍甚至十倍于其值的價格,推銷給他人,有些能力大的信徒,要利用人脈資源,幫助“統一教”打通國際市場;而會員要獲得文鮮明的祝福(配婚),先要在教會里獻身生活(包括身體及全部所有的財產)超過三年,符合“蕩減復歸”的條件(吃苦、耐勞,包括義務為教會勞動、服務),并要平均負擔教會內一切的生活費用,三年后則繳什一稅;舉辦集體婚禮,規定每位參加婚禮的新人須交納大約1000美元。據說,美國“統一教”教徒僅每年通過販賣鮮花和蠟燭等小物品(類似傳銷、變相募捐)就能為教會提供100萬美元的收入?!敖y一教”還指派教徒去各國“義務”出售韓國產人參,銷售所得全部貢獻給教會。1995年“統一教”舉辦的那場最大規模的集體婚禮,僅收到的“獻金”就超過了1億美元?!敖y一教”創辦了成百上千的企業,其投資資金和經營支出就得益于上述收入以及信徒的捐獻和無償勞動。
2、采用“靈感商法”誘導、脅迫信徒高價購買“統一教”“通靈商品”,或向“統一教”巨額捐款。所謂“靈感商法”是指利用人們的宗教信仰和不安心理,通過“祖先鬼魂作祟”“家人會遭遇不幸”等話術煽動人心,強行高價推銷印章、念珠、多寶塔、“圣書”、人參濃縮液等等“開運商品”。針對日本深厚的神道文化,“統一教”還專門進行了本地化,“為使先人不至于在靈界地獄中受苦,為子孫平安安寧,必須購買具有靈力的物品并進行捐贈(獻金)”。
日本“統一教”出售的各種聲稱具有超自然精神力量的印章、花瓶、裝飾品、多寶塔、三角塔模型、神主牌、人參保健品等等,一般都比市場價格高出很多,但仍然是供不應求。因為帶貨是“統一教”信徒入會必修課:他們需要以各種手段,把教會派發的商品以遠超實物價值的高價兜售出去。教主親筆簽名圣書3000萬日元一冊、高麗人參液4800萬日元一組、釋迦塔5000萬日元一個、多寶塔1億日元一個。有人挨家挨戶敲門向普通人兜售,有人通過算命、看相一類的神秘學手段,半哄半嚇地賣給下級教徒。這種帶貨方式學名“靈感商法”,不少人因為它賣房賣地、傾家蕩產,在日本可謂臭名昭著。
更離譜的是設立了名目繁多的“獻金”事項,獻金就像納稅一樣,日常有“月例獻金”“禮拜獻金”“不記名獻金”,每逢舉行教派儀式,還要繳“祝福獻金”“感謝獻金”“先祖解怨獻金”。
“靈感商法”具有相當的恐嚇意味,很多信徒就算申請破產救濟貸款也要給教會捐錢,甚至發生過信徒不堪重負,將恐嚇郵件寄到教會的極端事件。據1987年成立的日本全國靈感商法對策律師聯絡會披露,該會成立當年就收到了2647起因“統一教”售賣高額通靈商品而產生糾紛的咨詢,涉案金額高達164億日元(按當時的匯率,約合10.5億人民幣)。到2021年為止,該聯絡會共接受了34537次咨詢,涉案金額更是達到了1237億日元。未咨詢、報案的金額可能更多。
刺殺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的嫌犯山上徹也1980年9月出生于一個比較富裕的日本家庭。在他年幼時,父親意外去世,留下母子4人靠外祖父資助生活。1998年,外祖父也不幸離世。丈夫的去世和大兒子的患病,加上父親的離世,讓山上徹也的母親再也不堪重負,遂于當年投身“統一教”,被洗腦忽悠變賣家產向“統一教”捐款一億日元。家庭破產后,大兒子自殺身亡,小女兒選擇離家出走,而她的二兒子山上徹也被迫輟學。成年后的山上徹也歷經事業滑坡和生活窘迫,于是決定向支持“統一教”的安倍晉三開槍。
山上徹也母親陸續向“統一教”繳納了超過1億日元獻金,包括父親去世留下的6000萬日元保險金以及變賣外祖父不動產所得的4000萬日元,成為“優質”信徒。
實際上,一直以來,日本媒體不乏與山上徹也有類似經歷的日本“統一教”受害者案例報道,其中,田中利夫的案例十分典型。據日本《新潮周刊》2002年報道,上世紀80年代,田中利夫還是東京大學生,被引誘加入了“統一教”?!敖y一教”的干部了解到田中的家產豐厚后,開始勸誘田中捐獻金錢。具體的勸誘方法是,將田中引入一個所有的窗戶都被上了封條、看不見陽光的所謂靈場。室內也沒有時鐘,人身處其中都會失去時間的感覺?!敖y一教”的通靈師畫出了田中家的家譜,然后告訴田中,如果他家的祖先在靈界繼續遭受苦難,那么現世的后代也會變得不幸。而想要獲得幸福的話就必須購入多寶塔。一個多寶塔1億日元(約600萬人民幣),田中聽信了組織的話,當場買下,后來又陸續買了高麗人參液(4800萬日元)、靈壺(5000萬日元)等物品。
據法院統計,田中陸陸續續捐獻的資產如下:1986年11月變賣家里祖傳土地捐獻3億1000萬日元;1987年3月捐獻7000萬日元;1987年8月捐獻2000萬日元;1988年10月變賣祖傳古董,捐獻2億2000萬日元;1989年11月變賣一套豪宅,捐獻3億8500萬日元等等。
這種巨大金額的捐獻一直持續到1991年10月,總金額高達32億日元,把祖祖輩輩積累下來的家產全部拱手獻給了“統一教”。
據說“統一教”對日本信徒的極盡搜刮,也造成了日本“傳教”事業陷入停滯,從最輝煌的56萬信徒,逐漸降低到10萬人,到現在差不多只有6萬信徒了。
(二)創辦門類廣泛的企業
據報道,“統一教”投資、經營的產業眾多,其中最為賺錢的是上世紀六十年代前后,文鮮明以反共為噱頭在韓國、日本開辦軍工企業,以及圍繞1988年漢城奧運會的申辦投資經營房地產。在“統一教”所有產業中,軍工生意的利潤最為豐厚,甚至在日本都有眾多軍工廠。在1980年11月1日“統一教”內部刊出的《文鮮明御言選集109卷》中提到,文鮮明在日本開設了38個槍炮制作所,每年生產20萬支B3型號散彈槍。
其次是房地產業。利用從日本獲取的高額教徒捐獻收入以及軍工產業的利潤,文鮮明開始進軍房地產業,利用1988年漢城奧運會大量收購地皮,倒手獲取巨額利潤。
除了土地外,文鮮明還大量收購甲級寫字樓、購物中心、療養勝地,開設地產開發公司,并在韓國的金融街核心位置有一棟名為Parc1的超級綜合體,高333米,共69層,涵蓋公寓、酒店、寫字樓、百貨商場、地下商街等業態。
在文鮮明的運作下,“統一教”的不動產分布在全世界,連非洲都有布點,每年都有不菲的穩定租金收益。
到本世紀初,“統一教”已在韓國形成龐大的企業集團,其不動產達100億韓元?!敖y一教”所經營的“統一集團”躋身韓國財閥集團前30名之列,下屬公司已超過300個,包括參藥工廠、魚類加工廠、造船廠、漁業公司、機械公司和武器制造公司。據該教所提供的財產資料顯示,它在韓國擁有的土地面積已達488.5萬余坪,建筑物及大樓505棟。文鮮明個人的年納稅額達8248萬韓元,位居韓國高納稅者前10名之列。據報道,“統一教”還花費10億美元——其中大部分系信徒自掏腰包或通過募捐活動所得——在韓國建造了清平宮,該宮成為“統一教”的圣地。
韓國“統一教”清平宮
“統一教”在美國也創建了數以百計的產業,其中包括銀行、造船廠、漁業公司、運輸船隊和《華盛頓時報》等。在紐約州北部擁有數百英畝土地,其中至少有四個類似名為Gracemere和Belvedere的龐大莊園。
“統一教”從一個教派團體發展成為一個橫跨東亞及北美大陸的商業帝國,包括報社、學校、醫院、滑雪勝地、舞蹈學院和足球隊等?!敖y一教”所擁有的《華盛頓時報》,是一份位于華盛頓特區的保守派報紙,據稱美國前總統里根生前每天早上都會閱讀該報。它所擁有的曼哈頓中心,是一處位于紐約市第34街的大型活動場所。緊挨曼哈頓中心的紐約客酒店,是“統一教”在曼哈頓的主要辦公樓,它的多項業務每年可賺取數千萬美元,而有時候文鮮明和他的家人會住在該教擁有的某處豪宅中,例如占地18英畝的東花園(East Garden)莊園,就配有一個舞廳、兩個餐廳和一個保齡球館。
“統一教”還在烏拉圭開辦了信貸銀行、房地產公司和《最新消息報》等產業。
在“統一教”王國的版圖中,商業利益大多來自于美國,所刮取的“民脂民膏”則大多來自日本。據說整個80年代,日本貢獻了“統一教”全球收入的八成?!敖y一教”所屬企業的技術、資金、供銷等活動均通過統一運動組織跨國進行,實際上已形成一個龐大的綜合性跨國經濟集團。據估計,到本世紀初,“統一教”在美國、日本和韓國擁有的財富共計達26億美元。
在日本等一些資本主義國家,“統一教”合法,資金往來巨大。為了擴大影響力,還以“統一”“和平”等名義開展政治游說,爭取稅收減免。文鮮明利用資本主義社會制度的各種福利和漏洞開辦企業和相關組織,除了牟取暴利以外,還有兩個目的,一是方便偷稅漏稅、洗錢,或用于政治獻金,另一個目的在于掩蓋自己的異端、邪教面目,利用企業和旗下相關組織進行“傳教”。一般韓國、日本、美國等國民眾并不清楚“統一集團”帶有教派性質,往往將其看作是一個擁有財產經營權的財團法人;大多數人對“統一教”的認識也極為模糊,只覺得它是一個財大氣粗的神秘團體。
通過交好政治人物作靠山、極度剝削教徒、進軍軍工業及房地產等,構筑了“統一教”的經濟基礎,實現了文鮮明極力打造的“教政商”合一的商業帝國。
(待續)
作者簡介:陳星橋,中國佛教協會原常務理事、中國反邪教協會常務理事、《法音》雜志原副主編
【責任編輯:劉宇琦】